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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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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已结题科研项目经费结转的通知(2019)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9日 11:26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

我处将于712日集中办理已结题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结转工作。请已经结题的教师于614日至630日期间向科技处、社科处提交已结题科研项目结转申请材料(逾期本年度不再集中办理)。

一、本次经费结转范围:尚未办理经费结转的本年度及既往已结题且获项目主管单位批复的各级纵向科研项目。

有以下情况的不在本次结转范围

1.校内各类项目(含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

2.已结题但尚有尾款未拨付项目;

3.未获立项单位批复同意结题的项目。

二、结转方式:

1.已结题项目(除2016年后立项的省财政拨款项目)在项目负责人将绩效支出提取完成之后,项目结余经费按原允许的开支范围,取消其直接费用的明细预算额度控制,由项目负责人继续用于后续研究的直接支出。

 2.2016年及之后立项的各类福建省财政拨款项目(含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福建省软科学项目、福建省引导性项目、福建省对外合作、福建省高校产学合作项目、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项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项目和福建省发改委项目等),在项目负责人将绩效支出提取完成之后扣除设备费,其他结余经费按原允许的开支范围,取消明细预算额度控制,由项目负责人继续用于后续研究的直接支出。

三、具体结转流程如下:

1、请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主页→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输入工号及密码→经费查询→个人项目查询,核对已结题项目余额及是否有未冲销的借款。若有未冲销的借款,请在规定时间内结算。

2、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在提交结转申请表之前将剩余绩效提取发放完毕。

3、无借款且绩效发放完毕后,填写《已结题科研项目结转申请汇总表》(见附表)。若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结题经费使用预算书的,请随汇总表一起提交。

4、教师个人填写完毕后,提交给本单位,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将表格提交给科技处、社科处进行结题审核。科技处、社科处审核完毕后统一交由财务处预算管理科进行项目余额核对及项目结转。

5、科技处联系人:李雪芬0592-6161213kyclxf@hqu.edu.cn

      社科处联系人:卢建华0595-22693632skcxm@hqu.edu.cn

          财务处联系人:魏玉珍0595-22693638cwcysk@hqu.edu.cn

 附表--已结题科研项目结转申请汇总表.xls

财务处

2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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